投标人条件:1.投标人是响应招标、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且在人员、技术、履约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。 2.业绩要求:投标人近五年(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)至少完成3项或大于3项50MW以上(含50MW)发电机生产及供货业绩,提供中标通知书(成交通知书)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。 3.投标产品应当为投标人或其所属企业生产。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具有完善的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(提供书面文件复印件),并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(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),如与国外厂商有技术合作,必须出具国外合资(合作)方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(复印件),并出具双方的合作协议。 4.财务要求:投标人近三年(2021年-2023年)财务状况良好。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,包括资产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、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。(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) 5.信誉要求: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【2021】100 号文“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 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”第十九条、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。 (投标人须按照“投标文件格式”,提供信誉承诺书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)。 6.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1.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、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,无需递交纸质文件。 2.投标文件的上传/递交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和地点见招标文件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(.BTTF格式)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()上传完成。 3.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。开标当日,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,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(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)完成远程解密、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、文件传输、提疑澄清、开标唱标、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“标证通手机CA移动证书或实体CA证书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,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、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,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,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;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,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、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,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、评标时间(友情提示: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(含多把副锁)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,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)。 4.远程开标前,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()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“模拟解密”功能,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。 5.逾期上传/送达的或者未上传/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 6. 具体操作流程请各投标人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()下载中心下载《兵团不见面开标大厅-操作手册(投标人)》及不见面开标流程视频学习。 7.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,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证件原件,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及时完善主体诚信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(项目负责人、人员、资质、业绩、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),提交并审核通过。